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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宋秀云 我是98年得法的。99年7月20日后,派出所经常到家里,逼写“不炼功、和师父决裂”的保证书,不写就押去拘留所,我被迫写了“保证书”。做了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的事。声明:我以前所写的对不起大法、对不起师父的一切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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