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翠梅
我在被非法关押期间,曾在“拘留通知单、教养通知单、出教养院登记单”上签了名,还说了一些谎话。给大法造成了负面影响。在此严正声明:我的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带来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8/1168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