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金淑芳
我在99年时,因受共产邪灵欺骗,做了不敬法的事,毁过大法书。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在此,严正声明:以前我所说、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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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8/1168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