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淑霞
我在拘留所、教养院,在恶警的高压威逼、欺骗诱惑下,说了、写了给大法造成负面影响的东西。现声明:自我修炼以来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8/1168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