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裕旗
我爱人2001年4月从 “洗脑学校”出来,我在她出校的“保证”上签了字。现在悟到了那是顺从了邪恶,非常痛心。声明:我的那次签字彻底作废。坚修大法紧随师,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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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2月2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8/1168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