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何敬敏
2001年,我被非法劳教一年半。在被非法关押期间写下了损害大法的材料。声明:我以前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从新修炼,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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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8/1168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