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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杨美珍 我现年60岁。因两此去北京为大法上访,于2000年3月被非法判劳教三年,同年5月15日被非法送省女子劳教所教劳教。在女子劳教所高压,封锁,伪善的欺骗下,由于自己学法不深,有常人的执著,顺水推舟,在被迫害得神志不清情况下写了所谓的“转化书",造下了破坏大法的罪,当我清醒后,感到非常痛悔,我严正声明,我在女子劳教所,所说、所写的一律作废!我将以实际行动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师父的正法进程。坚修大法到底!还大法清白!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1年10月31日 原始链接: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11/9/19365.html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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