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陆先英
本人在邪恶面前写了一些“保证”。现在郑重声明:我以前所写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保证”和按的手印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跟上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8/1168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