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周秀华
7.20以来,在高压下,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声明作废。以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师父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8/1168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