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卫利峰
在被迫害期间,被迫写的“不炼法轮功”的保证,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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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8/1168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