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元圣
在邪恶迫害下,违心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声明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8/1168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