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韦美芬
在邪恶高压下,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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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8/1168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