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玉琛
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在以后的路上,我会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信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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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8/1168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