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金芳
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所写的东西,全部作废。决心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决不辜负师父的慈悲苦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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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8/1168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