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姜凤芹
家人替我写的“不炼功”的“保证书”,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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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8/1168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