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海英
在邪恶的迫害下,写过的“悔过书”,及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1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8/11680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