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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于美华 我是97年得法的。自从7.20以后,街道、派出所每天来骚扰,让写“不炼功、不進京”的保证,交大法书。自己当时由于学法不深,符合了旧势力的安排,用常人的狡猾心理说:“我是文盲,不识字”,他们说:“我们回去写”,我当时默认了。现在回想这件事,心里很痛苦,虽然自己没亲手写,但当时没有坚决否定它们,骨子里还是承认了,同时还交了一本大法书。今天严正声明这些不符合大法标准的言行全部作废。从今以后要勇猛精進,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一个合格的大法弟子,跟师父回家。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0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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