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炳兰
我是1998年得法的,身体得到健康,因为学法不精進,在高压下做了些对不起大法的事,在此我郑重声明在高压下所说所做的一切全部作废。从新修炼,做好师父说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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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7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9/1168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