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海燕
我在被非法劳教期间,在高压、酷刑、欺骗、威逼下所说所写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就走师父安排的正法的路,做好三件事。特此声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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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9/1168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