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何昌
我以前在言行上与大法不符的一切事情全部作废。今后我一定要真修大法到底,a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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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9/1168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