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素英、高秀红、刘月英、高围英
在高压迫害下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紧跟正法進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4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9/1168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