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姜凤琴
我以前说过“不炼法轮功”的话,在此声明全部作废。我一定要坚修大法跟师父走正法之路,救度众生、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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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19/116830.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