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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严正声明

    声明人:马景勋

    我是1996年得法的。得法时我百病缠身,家里老少四口人都常有病。得法后,我的病全都好了,真正明白了做人的大道理,除我父亲年岁太大以外全家人全部是炼功人。但好日子不长,7.20以后我们全家都遭到中共邪党的迫害。我因去北京上访,曾经在派出所、看守所、劳教所等地遭到拳打、电棍电、脚踢、罚跪、冬天脱光衣服砸凉水盆及精神迫害等等。在非法劳教期间曾在邪恶的迫害下写过“四书”,做了对不起师父、对不起大法的事。故此我严正声明:以前对师父和大法不利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聆听师尊的教诲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0/116903.ht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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