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方淑琴
99年7.20以后,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所写的“保证书”,全部作废。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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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0/1169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