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舜玲、张九妹
在被迫害期间,说过“没炼法轮功”的话,声明作废。今后一定要更认真学好法,做好师父要求大法弟子应做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0/1169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