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旻
在邪恶的迫害下,写的“保证书”,及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坚修大法到底,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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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0/1169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