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陈岗
过去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声明作废。不承认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做好三件事,挽回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0/1169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