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黄群英
过去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及所写的东西,一律作废。以后要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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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5 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0/1169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