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国凤
以前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以及孩子替我写的“不炼了”的保证,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0/1169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