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耿海霞
在邪恶迫害下,所有不符合大法的行为,及写的“不炼功”的保证,声明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4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0/1169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