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孙群英
在劳教所,所写的“五书”和“保外申请书”,及所说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话,全部作废。今后坚修大法,精進实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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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8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0/1169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