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梅香、曲万香、谢金栓、李桂荣、常英
1999年7.20以后,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5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0/1169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