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樊淑兰
在邪恶迫害下,家属被迫在“不炼法轮功”上的签字,声明作废。坚修大法到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0/11690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