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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王永昌 我于2005年11月21日被邪恶从家中绑架后,押送至当地看守所非法关押20天,在最后一天,我在“释放证”上签了字,配合了邪恶。在此声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全盘否定旧势力的一切安排,坚修大法紧随师,做好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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