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汲国芳
99年7.20迫害刚开始,单位逼写“保证书”,我就写了。这是对师、对法的不敬,是在修炼路上最大的污点。声明:我99年7.20所写、所做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作废。洗刷污点,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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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1/1169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