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李贺珍
我99年7月20日因学法不深,有了怕心就放弃了修炼,今天我要严正声明: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要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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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1/1169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