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永林
2001年5月24日,恶警到家骚扰后我写下“保证书”,以前曾写下“不炼功”。现在郑重声明:我过去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跟上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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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1/1169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