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德英
2005年4、5月份,我被不法恶警非法抓走。在它们的强迫下签了字。现在认识到签字就是顺从了邪恶。在此严正声明:我向邪恶签的字作废。洗刷污点,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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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1/1169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