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董胜娜
我是98年得法的。在99年邪恶迫害大法之初,我曾被非法抓过。严正声明:我在高压下所说、所写的不符合大法的一切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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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0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1/1169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