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刘亚东
1999年7月23日,单位发表,禁炼法轮功,我填了表,并保证“以后不再炼了”。声明:我的不符合大法的言行作废。紧跟师父,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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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1/1169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