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张秀梅、王强
我在劳教所的所言、所行、所做的,凡是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一定要加倍努力做好师父安排的三件事,紧跟师父正法進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1/1169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