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邹敏夫
我在九九年七月二十日后由于自己学法不精進在邪恶强迫高压下写过与大法相违背的“保证”,在此声明作废。今后紧跟师父,一修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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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1/1169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