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王兆春
我是一名在校中学生,曾在诽谤法轮大法的横幅上签字并按手印,在此特此声明作废。洗刷污点,坚信师父、坚信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1/1169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