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叶彦华、郝莉
本人以前所有不利大法之言行一律作废。今后更加精進,做好正法三件事。
本声明包含人数:2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1/1169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