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于洪太
我以前说“不炼法轮功”作废。今后洗刷污点,继续修炼法轮大法。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2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1/116986.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