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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 > 实事报道 > 严正声明 > 名单 声明人:朱春芬 我是99年以前得法的。7.20后,我签下亵渎大法的“悔过书”,说出一些诬蔑大法的话。愧对师尊的慈悲苦度。在此声明:我所说过的对大法及师父不敬的言词及签下的亵渎大法的“悔过书”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走师父安排的路。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6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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