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栾艳云
我在99年八月的一天,在邪党的压力下,违心的写了“不炼功”的保证书。对不起伟大的师尊的救度。现在声明:我写的“保证书”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带来的损失,做好三件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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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13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2/1170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