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吴秀珍
我是96年得法的。家人曾代写了“保证书”说不炼了。严正声明:我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加倍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做好师父要求的三件事,坚修大法到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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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1月29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2/1170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