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侯凤荣
1999年,我母亲单位派人来让母亲写“保证书”,我代母亲写了“保证书”。在此严正声明:我代母亲向邪恶写的一切全部作废。做好三件事,弥补给大法造成的损失。
本声明包含人数:1 名
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6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2/1170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