声明人:沈学强
2003年前,在逼迫下,所写的“不炼法轮功”的保证,及所说、所做的一切不符合大法的言行,全部作废。今后做好大法弟子应该做的三件事,紧跟正法進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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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明日期:2005年12月15日
原始链接: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5/12/22/117043.html